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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数量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实践中,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或单位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是确实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的,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对于其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理。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的提供精神药品这种行为完全是违反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只要造成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在处罚的上面也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是单位犯罪不仅要让单位给予相应的罚金,而且主负责人也要承担有期徒刑。

对于一些药品的提供,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因为有一些精神药品会对人的精神造成极大的损害,如果是有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生非法提供该类不允许被提供的药品,或者是在不符合提供条件的情形下提供药品的,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数量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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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