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h1醉驾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1、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3、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4、量刑上不同。比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交通法,而且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话,那么必定就会被判有期徒刑,但具体的判刑年数就要结合受害者受到的实际伤情来进行判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 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醉驾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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