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寻求刺激或者故意找茬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伤害一般是在一定因由驱动下斗殴打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 3、量刑方面不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关醉酒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在一定情况下,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经常发生阻却责任或减轻行为人责任的情况。这里的“一定情况下”,是指只有在不以醉酒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中,醉酒才有可能成为阻却责任的理由,但在这种情况下醉酒也不是绝对地作为阻却责任的理由,而只是在某些具体情况下,才能作为阻却责任的理由,如非自愿醉酒,过度的饮酒而造成实际的精神病态等。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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