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量刑一年半就是实际要判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量刑一年半就是实际要判的吗 量刑一年半一般就是实际要判的时间,但是对于自首或者表现良好可以适当减刑,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人员是可以免除处罚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可以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一般量刑规则是什么 在讨论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之前,先说一般量刑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量刑时应当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此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具体来讲: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三、量刑等于判刑吗 量刑不等于判刑。量刑是法院要根据公诉方提交的这些证据材料,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到底判处什么刑罚以及判刑的期限,通过相关的证据来审查犯罪嫌疑人有没有从重或者可以被减轻处罚的情节,都审查完毕了,才要对犯罪嫌疑人判刑。 量刑一年半就是实际要判的吗的内容介绍到这里,可以了解到一旦有了实际犯罪行为,积极主动配合警察法院相关司法机关调查,对量刑都是有很好帮助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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