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其实并不是所有在公共场所骂人的行为,都会被处罚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如果是在与对方无法协商处理的时候,此时是需要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的,如果是严重的情况下,辱骂他人的犯罪行为人是需要被刑事处罚的。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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