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本公司、企业或单位的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范围较广。 2、犯罪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的本公司、企业或单位财物的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是任何持有他人财物的人。 二、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侵占罪是亲告罪吗? 侵占罪是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五、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六、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七、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定罪证据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八、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庭审流程有哪些?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3、被告人、被害人进行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 4、进行质证,申请证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 5、法官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陈述; 6、法官评议和宣判。 职务侵占与侵占罪的区别包括以上两点,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侵占罪的,法院需要根据侵占数额、退赃情况及其他的犯罪情节判刑。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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