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刑一年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判刑一年可以吗? 强奸罪判刑一年实际上是不可以的,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重处规定】 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强奸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 强奸罪减刑的条件: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强奸罪一般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中国强奸罪判刑几年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定,如果案件的严重情况不同,那么刑罚也是不一样的。不过强奸罪也是能申请减刑的,只要犯罪分子在刑罚期间,能够满足法定的条件,那么也是可以申请减刑。 强奸罪判刑一年可以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解答了,一旦构成强奸罪,经过人民法医院定罪量刑之后,将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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