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要有熟人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有熟人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要有熟人,并非只能由本人才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可以委托他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吗? 1、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可以撤回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要有熟人吗,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人民法院都是会对此强制执行的。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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