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招标范围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招投标纠纷 |
解答 |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网络,道路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工程项目和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商品住宅等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4、国家融资或授权、特许融资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同时,被纳入必须招标投标范围的还包括下列在建的工程项目: 施工合约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者;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者; 各项目单项合约估价均低于规定招标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中标后,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程中标后没有签合同怎么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工程招标范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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