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1、侵害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会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会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会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犯诈骗罪的人会申请贷款,只是审核比较严格,申请人需要符合贷款的条件,还要得到银行的同意,才会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诈骗罪和申请银行贷款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刑满释放人员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会和银行订立贷款合同。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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