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一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发现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及时层报该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对异地羁押的案件,发现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应当通报该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其依法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逾期而未能审结代表着规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期限,而对于改变羁押的措施完全是不可以的行为,作为在时间的限制之内而没有找到合法的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那么就必须要释放当事人,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逾期未能审结改变羁押措施可以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发现超期羁押如何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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