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法院有权判决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纠纷法院有权判决吗? 1、拆迁纠纷法院不一定有权判决 拆迁纠纷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也有可能属于行政纠纷,行政、民事诉讼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四个阶段,其中最为重要的阶段是开庭,因为在开庭期间当事人能否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主张会成为诉讼能否胜诉的关键。 2、法院受理房屋拆迁纠纷后,可能会判决原告胜诉,也有可能会判决被告胜诉。 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拆纠纷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上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怎么判断拆迁纠纷是属于民事、还是行政纠纷? 1、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之前引起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行政纠纷。 (1)若纠纷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疑是行政纠纷。 (2)被拆迁方若是对拆迁决定不服,但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行政纠纷。 (3)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③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④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⑤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2)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①拆除房屋许可证; ②房屋拆迁公告; ③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④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⑤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⑥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⑦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⑧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3)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三、拆迁纠纷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拆迁纠纷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1、案件受理费 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虽然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花费的成本相对比较低,但是若经过多次协商后,都无法确定处理纠纷的方案,那么最好是向法院起诉。法院若是决定受理纠纷案件,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用。最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支付。对拆迁纠纷法院有权判决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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