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拆迁产权纠纷公证费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关于拆迁产权纠纷公证费是多少 拆迁产权纠纷公证费在公证处有具体的标准,具体收费的时候,不得违反当地收费标准的规定。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公证费可能的收费方式如下: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二、拆迁产权纠纷产生的情形有哪些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三、拆迁产权纠纷处理方式 1.拆迁人已经与一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张产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2.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在产权争议的解决期间已经作出拆迁裁决,将拆迁补偿款裁决给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迁裁决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3.如果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人关于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的拆迁方案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如果拆迁主管部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组织拆迁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产权有争议房屋的行政行为。 四、产权的种类有哪些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可以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 拆迁产权纠纷公证费具体是多少,要根据所处的当地的相关法律来看,也可以在公证处进行查看,不过一般也就在几百块左右,不是很贵。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拆迁产权纠纷公证费是多少的相关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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