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的职责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的职责呢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人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包括: 1、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有: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的职责呢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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