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诈骗罪金额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北京诈骗罪金额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没有被害人算诈骗吗? 1、没有被害人不算诈骗。 诈骗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诈骗往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三、经济纠纷怎么定性诈骗? 1、界定经济纠纷、诈骗的方法为看行为人是否通过虚构事实来牟取不当利益。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实质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人身和财产权益发生的权利冲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2、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不管诈骗案件是发生在被北京,还是发生在其他地区,只要诈骗数额较大,且诈骗行为人已经满了十六周岁,那么就有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可能。对北京诈骗罪金额量刑规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