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样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拆迁纠纷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只不过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要注意相关的审理程序的规定,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是向检察院申请,之后由法院或者是检察院启动再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拆迁纠纷上诉后应该怎么样处理再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应该怎么样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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