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案由属于离婚财产纠纷,案由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确定的,婚姻纠纷涉及的案由包括: 1、婚约财产纠纷。 2、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离婚纠纷。 4、离婚后财产纠纷。 5、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6、婚姻无效纠纷。 7、撤销婚姻纠纷。 8、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二、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五、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夫妻离婚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不需要确定案由,案由由人民法院确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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