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量刑的种类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刑法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的动机。如同是抢夺犯罪,有的是追求生活,有的是基于家庭生活困难,前者的主观恶性相对大于后者。 (2)犯罪的手段。如使用一般强制方法实施的强奸犯罪,与采用惨无人道、极端野蛮的手段完成的强奸犯罪相比,前者的情节明显轻于后者。 (3)犯罪的时间、地点。如发生于天灾人祸之时的盗窃、抢劫等犯罪,就比平时所发生的相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4)犯罪侵害的对象。如侵犯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怀孕妇女的犯罪,就比侵犯其他对象的相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5)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如同是侵犯财产利益的犯罪,犯罪人所造成的实际的财产损害程度,就是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的因素。 (6)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如平时遵纪守法者犯罪,与平时一贯违反法律、甚至多次受过行政处罚者犯罪相比,后者就应受到相对较重的处罚。 (7)犯罪后的态度。如真诚悔过、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等表现,较之于拒不认罪、毁灭罪证、意图逃避罪责等表现,应当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量刑幅度这个问题是由人民法院来进行把握的,当然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存在着酌定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情节的话,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肯定是需要在法定刑之下来进行处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酌定量刑的种类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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