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征地的程序具体为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审查报批、方案公告、地补偿登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村民承包土地期间,国家也有可能会作出征地的决定,根据规定,国家在作出此类规定之后,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按照既定的程序征地,也就是说村集体是没有资格实施征地行为的。国家实施征地行为,一般会给土地使用权人带来损失,故此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土地承包期间村里可以征收土地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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