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处理程序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1.对专利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2.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依法审查完毕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经审查确认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成立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决定; 审查确认请示宣告无效的理由不成立的,应作出维持专利权的决定。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作出决定后,应及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使公众了解。 综上所述,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通知后,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服专利复审决定的具体救济怎么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处理程序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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