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房产拆迁纠纷,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向哪里投诉 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向当地政府投诉,被拆迁人可以向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三、拆迁纠纷是否有时效限制 拆迁纠纷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四、拆迁需要征求意见吗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综上所述可知,拆迁时被拆迁人有纠纷怎么处理,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若采取纠纷属于行纠纷,那么还可以选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或者是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不管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处理纠纷,都需要拿出相关证明拆迁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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