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低保户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低保户土地被征用,可能会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二、村里不给征地补偿款找什么部门? 1、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征地补偿及拿到分割方案,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后才可以确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征收农村地区的土地补偿是按人头补偿吗? 1、征收农村地区的土地补偿并不完全是按人头计算。 征地补偿款是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这三块组成。征地补偿费是按土地面积乘以补偿标准的倍数,安置补助费一般是按人头算。 2、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不管是实施土地的征收,还是征用行为,土地的使用权人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对低保户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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