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 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 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 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 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的遗嘱才能继承的,而宅基地并不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所以户主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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