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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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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于本法的适用,如出现争议,应当依照下列顺序确定: 一、当事人约定的; 二、适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三、习惯; 四、公平原则。”因此,在合同法律解释方面,应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相关法律规定、习惯和公平原则进行确定。

保证合同相关词条

  • 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形式。

  •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

  • 合同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 保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范围是指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它包括主债权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一切费用。主要有: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保证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资格即保证人的条件,是指民事主体成为保证人所应当具备的行为能力和清偿债务的能力。是在订立保证合同时首先应考虑的一个问题。倘若保证人不合格,将直接导致合同的无效。

  • 法律推定保证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如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法律推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于6个月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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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