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问题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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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在林木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收购、运输、贩卖、储存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这些行为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可以被判处以下几种刑罚: 1. 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2.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如果货值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3.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团伙的,可以按照犯罪组织罪、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是一种破坏环境、侵犯国家资源的严重罪行,必须加强打击和惩处。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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