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宣告
宣告婚姻无效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
问题 | 婚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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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婚姻无效是指因为某些原因,婚姻关系并未产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未满法定婚龄:男性未满22周岁,女性未满20周岁,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婚姻无效。 2. 婚前重婚:一方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另一方知情并参与,且未解除前一婚姻关系的,后一婚姻无效。 3. 亲属婚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胞血亲之间结婚的,婚姻无效。 4. 未办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一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再次结婚的,后一婚姻无效。 5. 司法判决无效:婚姻关系因被依法宣告无效、撤销或被判决无效等原因的,婚姻无效。 6. 其他原因:如误认对象、被迫结婚等情况下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结果是,婚姻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享有与婚姻关系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不受婚姻关系相关法律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并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无效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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