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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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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辖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保护管辖,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双重重罪主义原则。即对我国国家公民进行犯罪,只有达到我国刑法法定最低刑在三年以上,且在犯罪地法律也构成犯罪的,才能由我国管辖并适用我国刑法。

总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

(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

保护管辖相关词条

  • 保护管辖权

    保护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于刑事犯罪的人是否有管辖权的一项重要判断原则,即指该国对于严重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及行为人进行的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对其均具有管辖权。

  • 属地管辖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属地为主,其他原则为辅的综合原则。

  • 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这种移送并非管辖权的转移,实质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案件的

  • 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管辖规范的授权,以裁定方式而确立的管辖。

  • 保护管辖原则

    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 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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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3: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