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遗腹子
分类
解答

遗腹子的继承权

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遗腹子即胎儿因为没有生命,依法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我国《继承法》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分得遗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见,虽然胎儿因还不具有生命不享有继承权,但在对遗产进行处理时,仍然应当为其保留一定的份额。

遗腹子相关词条

  •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 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