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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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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违约责任的内涵

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的违约责任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做股东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则股东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其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对其他公司发起人的违约。

二、股东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这种限制有效。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可以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解除协议有效,从而维护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4. 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下,法院在判决股东会解除协议有效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从而保证公司出资额的确定性。

  5. 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但是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债权人不能提出相同请求。

  6. 因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不能提出相同请求。

  8.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起诉讼的原告可以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的违约责任相关词条

  • 股东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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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3: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