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人
公法人是指基于国家意思或法律授权,为了公共目标的实现和公共行政的进行而设立的具有权利能力的组织体。
问题 | 私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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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私法人的特点私法人的特点是: 第一,其宗旨是追求私人利益即法人成员的利益,如有限公司是为了实现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依私法设立; 第三,私法人的宗旨、设立和解散由法人成员意志决定。 二、私法人的分类以法人的设立目的为标准,可将私法人区分为公益法人、营利法人和中间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所设立的法人是营利法人,反之为公益法人。 中间法人是指既不宜归入营利法人,又不宜归入公益法人的社团法人,如商会、工会等。 社团法人中,既有公益法人,也有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设立所依据的法律、程序,即国家对法人所进行的管理是不同的。 三、区分公法人和私法人的意义区分公法人和私法人的意义在于: (1)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程序。一般而言,有关公法人的案件,适用行政救济程序,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由行 政法院受理;有关私法人的案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由普通法院受理。 (2)能否行使国家权力。私法人中大部分是营利法人,营利与政府职能会发生冲突,所以私法人一般不担任政府职 能;公法人则承担政府职能,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力,但无独立的财产、利益,其利益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故许多国 家规定公法人准用某些民法上的规定。如公法人为维持其运转,可适用民法上有关合同的规定。但在组织上,公法人 不适用民法或民事特别法。 私法人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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