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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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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的出资方式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3、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可以取得股权(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4、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参照物权法善意取得的规则处理。

5、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采取“权属变更“与”实际交付“并重原则。

6、可以其对另一公司享有的股权出资。

7、禁止抽逃出资。

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实的责任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对出资瑕疵股东的限权    

(1)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2)(有限公司)可以剥夺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行政责任
       公司依法登记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主体,公司股东即应根据登记的内容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资本之真实和充实;没有适当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他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其中前者体现在刑法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体现在刑法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股东出资义务相关词条

  • 出资

    拿出钱财

  • 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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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9: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