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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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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概述

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共享所有权。共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例如合伙、夫妻家庭财产、未分配的遗产等,都是共有。共有是广泛存在的一种财产所有形式,又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财产共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共有在德国和日本民法,即指“按份共有”,无所谓共同共有。而中国台湾民法,共有事实上包括按份共有、“公同共有”(共同共有)及“准共有”。

二、共有的特征

与单独所有权相比,共有具有以下特征:

1、在主体方面,共有的权利主体具有多元性

共有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或者法人,这种主体的多元性使得共有区别于单独所有(独有或者个有)。另外,在共有关系中,多个主体之间的联系具有偶然性,即不以团体的结合关系为前提。但多数人共同所有一物,并不意味着共有是多个所有权,在法律上,共有物只有一个所有权,而由多人享有。

2、在客体方面,共有的权利客体具有统一性

共有物通常表现为一项尚未分割的统一财产,共有物是特定的,它既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分割共有物,也不能分别就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物,因此,共有不是分别所有权。

3、在内容方面,共有的权利内容具有双重性

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由各个所有人分别享有所有权,而只能由各共有人共同对共有物享有所有权,每一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因而不同于区分所有。在共有关系内部、各个共有人或是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或是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共有关系外部,可以作为以一个单一的所有权整体出现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三、共有的分类

(一)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

按照共有关系产生的根据,可以将共有分为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法定共有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约定共有是依合同约定产生。

(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照共有的内部关系,可以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按照份额的共有,共同共有则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①各共有人有确定的份额,他们按份分享权益,分担费用。②对共有财产的管理,由共有人协商进行。意见不一致时,按多数份额的意见进行管理,但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③对共有财产除协商处分外,各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出卖、赠与,并可继承。但在出卖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④在共有财产受到侵害时,每一共有人都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以维护共有的权益。⑤在分割时按份分配。

2、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①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③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也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就共同财产负连带责任。④在共同关系终止时,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应经平等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意见不一致,可诉请法院处理。

也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不平等的,如继承人对未经分析的遗产、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等(见合伙合同)。

3、两者的不同点

①财产份额上:按份共有的共有人从共有关系一开始就有确定的共有份额。而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后才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②对外债务上: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共同共有中,共有人之一对外要求共有债权之履行所获得的财产,作为共有财产;共有人之一清偿共同债务后也不存在向其他共有人追偿的问题。

四、共有财产的管理与分割

1、共有财产的管理

①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③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2、共有财产的分割

①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五、共有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共有与公有制公有的区别

在共有的概念中要区分共有和公有的关系问题。共有和公有不同,“公有”是指社会经济制度,即公有制。就公有财产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第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体组织。全民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则属于某集体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第二,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体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财产权利。在法律上,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公有财产的权利主体。

(二)共有与准共有的区别

准共有是相对于共有而言,共有针对的是所有权,而准共有针对的是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比如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共有相关词条

  • 法定共有

    法定共有,是指建筑物共有权中,依照法律规定由全体业主对于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

  • 约定共有

    约定共有,是指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某物或利益属于双方或多方共有的法律关系。

  • 共有情况

    共同所有的情况。

  • 共有部分

    共有部分,一般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指依照法律规定由全体业主对于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即是指构造上和利用上并无独立性、依法不能排他使用的共用部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法定共有部分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以及明示属于个人绿地的除外)、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及电梯、水箱等。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上也没有约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备登记条件,但从其属性上天然属于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本结构部分、公共通行部分、公共设施设备部分和公共空间等,其中明确列举了外墙面、屋顶、通道等属于共有部分。

  • 夫妻共同共有

    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夫妻在分离时如何处理他们间共有的财产。这种协议可以在夫妻间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制定。该协议可以定义夫妻间的财产,包括有价证券、房地产和其他任何资产,考虑到未来夫妻可能会拥有的资产。此外,该协议还可以定义夫妻间(和其他可能受益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处理此类财产的收益和损失。

  • 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HouseOwnershipCertificate)是为证明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共同所有权而发出的证明文件。房屋共有权证记录了房屋的共同产权人,即夫妻双方;其所有权的方式,即占有权、使用权或其他共有权;共有权的范围,即两人的权利关系;共有权的有效期限;及共有权的终止原因。房屋共有权证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思做出修改,以及调整共有权的范围和有效期限。

  • 共有人

    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人是指共同持有财产的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共同持有的财产,可以归属每一个共有人的占有权,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处分共有财产。此外,共有人之间责任和权利必须均衡,双方都有义务在财产管理、收益分配及处理上共同行动,共同承担财产的利润及损失,并在财产的继承及处置上,应当共同行动。

  • 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 合伙

    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亊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亊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合伙既是指合伙组织,又指合伙的契约。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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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