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娶婚
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在两三千年中历久不衰。男家娶妇(男子娶妻)须向女家依礼聘娶。
问题 | 共食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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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内容这是一种宗教上的结婚方式,产生在罗马建城后的农业社会,为贵族所采用。 结婚时,须由占卜师选择吉日。罗马人以每年六月为吉月,故一般多在六月举行婚礼。共食婚的仪式极为隆重而繁琐,共有三个程序:送亲、迎亲和成亲。送亲,是由女方家长在祖先和朱庇特神像前进行祈祷,虔告其女将参加某宗族而为某某之妻,与本宗族脱离,而后将其女送出家门。迎亲,一般是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新娘披面纱,由亲友伴送,众人一路唱颂歌,到男家时不直接进门,而伪装一抢婚场面,男方佯作掠夺状,女方则作防卫状,最后由新郎将新娘抱进男家。依习俗,新娘的脚不得触及门槛。成礼,是由新郎将新娘引至家中祭祀处,行水火之礼,即向她洒圣水,以示洁净其身,然后将其手触神火(注:古代希腊和罗马,以火为灵魂的所寄,新娘接触神火,以示参加夫家的家祀。),以示其成为夫家之一员。该处悬挂天神和祖先之像,供麦饼,除男方家长和亲友在场外,还必须有大祭司、朱庇特神官和十名证人参加,表示经由大祭司审查婚姻是否合法,神官主持,十名证人则象征十个宗族的代表。祭神时神官诵祈祷之词,众人则为新人祝福。在一片庄严欢乐声中,新郎新娘共食祭神的麦饼(注:麦饼(farreus pan-is)是用大麦粉制成的饼,也有文献称供神的麦饼最后不是吃掉,而是丢入神火。因按当时习惯,人们是不能吃供神的祭品的。),婚礼乃成。 “共食婚”方式与罗马氏族血缘制度的兴衰密切相关,到共和国末年,它已名存实亡。体贝里乌斯帝时在整个罗马已很难找到三个合格的朱庇特神官,因为他本人和他的父母均必须是用“共食婚”方式结婚的。由于妇女都已不愿受夫权的束缚,故帝于公元23年颁布法律,明确规定“共食婚”所产生的夫权只具有宗教意义,而不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以免神官后继无人。于是“共食婚”仅由担任高级宗教职务的人采用,并随着基督教的盛行而自行消亡了。 共食婚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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