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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监督检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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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督检查证件是指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关依法进行土地监督检查时,出示的证明身份和权力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土地监督检查证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证件名称:应当明确标注土地监督检查证件的名称,以免出现混淆。
2.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应当唯一、稳定,以便核查和追溯。
3. 发证机关:应当标注发证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相关方面了解其权力和职责。
4. 检查对象:应当标注检查对象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便明确检查对象的身份和地位。
5. 检查内容:应当明确标注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相关方面了解检查的具体情况。
6. 签发人员:应当标注签发人员的姓名、职务、签发日期等信息,以便相关方面了解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综合来看,土地监督检查证件是土地监督检查的必备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相关方面应当认真遵守并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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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