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河北石家庄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可能为几十万元。 具体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承租人等当事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3)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4)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拆迁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怎么补偿? 1、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1)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2)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计算。 (3)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6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2、征收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确定的标准价出售的住宅时,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应当共同作为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征收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三、发生房子拆迁分房纠纷怎么办? 1、发生房子拆迁分房纠纷,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处理。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2、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对于需要采取河北石家庄房屋的情形,拆迁方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必须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形,制定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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