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医疗纠纷的概念是什么 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才算医疗纠纷。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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