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八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怀孕八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怀孕期间,国家是不允许离婚的,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民政局才会受理,具体的离婚手续为: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三、怀孕离婚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对于孕期妇女给予了许多特殊保护,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的。女性在此时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求男方进行适当补偿。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构成民法典上的过错,一般损害赔偿的数额在五到十万不等。 女方可以在本人怀孕八个月的期间提出离婚,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以上就是关于怀孕八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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