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不知情是帮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不知情是帮信罪吗 1、不知情表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依法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谈不上要被判刑坐牢。 2、如果有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但是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是不明知或者不知情的,就不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罚要什么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希望获得从轻处罚的,准备的证据资料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可咨询刑事辩护律师或请律师处理,但一般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向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三、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属于违法所得吗? 1、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不属于违法所得 在投资型诈骗中,虽然从银行结算的角度看,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与涉案银行账户内其他支出金额一样,也是银行支付结算的一部分。但因其不是违法所得,在审查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不应将其计入犯罪金额,也不应计入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的支付结算金额。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应为正犯的违法所得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构成帮助犯的前提是正犯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所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形下,按照对“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文义理解,是为犯罪(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而非一般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因此,将支付结算金额解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金额是符合语义逻辑的。 不知情表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依法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谈不上要被判刑坐牢。以上就是关于法律规定不知情是帮信罪吗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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