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
分类 | 涉外专长-海事海商 |
解答 |
一、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内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即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无需详细地写明进出口产品目录。 2、外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把所从事的进出口产品清单写清楚。 3、关于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其经营范围在公司查名时须予以确认,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等审批,以公司名称核准时报填的经营范围为准。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检机构依法对边境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 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二、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 三、边境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商品; 四、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 二、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去变更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意味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根据我国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若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经过批准的,应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一人公司解散公司的钱归什么 一人公司清算以后优先清偿下列债务,剩余资产归自己所有。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一人公司剩余资产归该个人所有。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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