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如何量刑?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如何量刑?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怎样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的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三、民事枉法裁判罪需要到哪里报案? 枉法裁判罪需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四、民事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 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民事枉法裁判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进行报案和立案侦查的。 民事枉法罪情节一般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民事枉法罪如何量刑需要看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民事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主要是在于侵犯的客体不同。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