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点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点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点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为: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列举了以下几种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的诉讼: (1)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被劳动教养地的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公诉案件,对于受害人来讲,需要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等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信息后,公安机关才能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侵犯了公民个人的信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应当是按照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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