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盗窃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盗窃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1、因犯了盗窃罪被判处刑事处罚后,可能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有可能不需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赔偿受害者遭受的损失。

盗窃罪的民事赔偿,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处,可按照被害人经济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来决定赔偿金额。如果犯罪分子既被判处罚金,又被判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财产不足的,则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盗窃的数额怎么认定?

1、盗窃的数额的认定方法为,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

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3、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2)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三、盗窃罪定罪后会不会量刑?

1、犯了盗窃罪不一定会被量刑,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盗窃行为人是不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罪起诉后法院不一定会作出有罪判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如果盗窃行为人本身就负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那么即使被判刑了,依旧需要向受害者支付既定数额的赔偿金。阅读此文后,如果对盗窃判刑后还要赔偿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20: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