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还能否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还能否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是会丧失继承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是否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是否可以被继承 合伙人死后,在合伙企业中的额财产份额可以继承。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关键在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即:合伙企业在成立之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成为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那么出现该种情况时就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对于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还能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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