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被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1、被告不一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凭结算单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1、凭结算单不一定能申请强制执行 (1)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政府部门可以调解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2、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下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1)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后,申请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判决法院或者裁决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2)法院受理后,因强制执行侵犯到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三、欠债判决后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1、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借款者依旧不还款的,法院可能会中止采取强制措施。 欠钱强制执行还不还的,法院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根据查询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 3、若是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或者是被告,不一定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想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前,最好是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满足执行的条件。对被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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