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有哪些 电信诈骗案件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 二、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4、依据《刑法》的规定公司实施电信诈骗的,对员工怎样处罚,要依据员工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和诈骗情节而定。例如,员工是主犯,要承担诈骗活动的全部罪行。 不管是普通员工还是其他员工,只要是触犯了相关的《刑法》,那么就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具体的判刑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是情节非常严重的情况下,那么就判刑就会比较重,且主犯与从犯的量刑结果也可能会有区别。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电信诈骗案件有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等,以上就是关于电信诈骗案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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