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相关事宜的取消或者撤销,具体情况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案件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之后,如果发现其并不存在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必要性,那么相关部门便有权利做出取消或者撤销该行为的决定;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成功抓获并归案,那么取保候审的必要性也会随之消失,此时同样可以考虑取消或者撤销该行为;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幸离世,那么取保候审的行为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此也可以考虑取消或者撤销; 此外,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最长时间,并且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也有权对取保候审的行为进行取消或者撤销;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并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相关部门也有权对取保候审的行为进行取消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