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犯罪构成要件不一样。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 3、法定刑方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 4、实践中认定方面: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 二、绑架罪外在特点有哪些 第一,犯罪嫌疑人较熟悉被害人与事主的情况,一般系熟人犯罪。具体说来,绑架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事主多数有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对被害人或事主的家庭情况,尤其是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住所、出入路线、生活规律和体貌特征、联络方法都比较熟悉,或者有相当的了解,有的是由了解被害人与事主情况的人向犯罪分子提供情况,勾结犯罪。 第二,绑架犯罪多数系预谋犯罪,有一个犯罪的策划和准备过程。在绑架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犯罪目的,避免暴露行迹,一般都要对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藏匿人质的地点、犯罪得逞后的脱逃方法等作过精心的考虑和策划,有的甚至经过实地考察,为犯罪积极创造条件,属预谋犯罪。 第三,绑架犯罪多系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由于绑架犯罪的复杂性,单一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无法单独完成。因此,绑架犯罪多表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等犯罪形式,在犯罪过程中各人有明确的分工,在犯罪中有主有次,即有指挥者、策划者、领导者,亦有实施者、随从者。 第四,绑架犯罪多系持续犯罪,即犯罪嫌疑人从开始采取措施绑架他人到完全控制被害人并向事主发出信息,提出交换条件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一般是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 第五,绑架犯罪一般都有两个以上的现场,即实施绑架的犯罪现场、藏匿人质的犯罪现场和交易现场等多个犯罪现场。 三、非法拘禁罪的类型包括什么? 1、索债型。即为索取债务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捆绑、挟持、扣押债务人对其进行恐吓或殴打,或较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从而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在我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此类性质的案件共10人,接近总数的一半,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为索取非法或虚拟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二是为索取普通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2、非法传销型。即诱骗被害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限制人身自由。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传销的形式与手段更加隐蔽和更具欺骗性,传销组织者为了达到骗钱敛财的目的,编造传销可以快速致富的谎言,通过暴力手段对营销人员实施精神和人身控制。 3、纠纷型。因纠纷或其他原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占非法拘禁案件一定比例。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不管是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两者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构成要件也完全不同。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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