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跟欠条什么具有法律意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跟欠条什么具有法律意义 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 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 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下列义务: 一、债务人需要履行还款以及支付利息的义务,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则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还款。 二、债务人应当按照借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四、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下列义务: 一、债务人需要履行还款以及支付利息的义务,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则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还款。 二、债务人应当按照借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四、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于借条跟欠条什么具有法律意义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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