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有哪些 刑事辩护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相关的内容。 1、自行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3、指定辩护。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案件辩护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托诉讼阶段委托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案件在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刑事辩护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相关的内容。实际上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刑事辩护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是可以自己来进行辩护的,这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针对被指控的内容来进行反驳,还有就是委托律师来辩护。浏览上诉文章,我们知道了关于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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