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了男方,女方想要回抚养权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孩子判给了男方,女方想要回抚养权如何办 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任何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通常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女方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怎么办 女方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首先,父母双方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抚养权。 其次,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有法定的更改抚养关系的事由,例如男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法院会支持女方要回抚养权。 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包括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诉讼时间、事实和理由。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赌博等恶习被治安处罚的证据。 (三)身份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其他证据材料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抚养费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形: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孩子判给了男方,女方想要回抚养权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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